今天听到一新闻: 某地有律师之间互相举报拆台,那实在不应该! 本来应该相互合作嘛! 何必呢?! 有个别低素质法律从业者因为嫉妒心恶意举报同行,实属本行业之下三滥手段… 作为法律人,应当先把人的心端正,看到别人比你好,应当结交朋友,好在我的事务所和团队风气都很正!如果有人品不端者,我绝不会聘用那种下等低劣众生…